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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流程
发布日期:2024-01-03
快递许可证
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
- 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向国家邮政局(省级邮政管理部门)提交
- 国家邮政局(省级邮政管理部门)通过信息系统初审材料→→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
- 国家邮政局(省级邮政管理部门)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→→不受理→→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告知企业、说明原因
- 受理→→在系统告知申请人已受理,同时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并委派核查;
- 系统将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信息转相关省级邮政管理部门(市邮政管理局),委托核查
- 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分派相关市邮政管理局核查
- 自委托核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省级邮政管理部门(市邮政管理局)将协查结果报国家邮政局(省级邮政管理部门)
- 根据征求意见及核查情况→→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告知企业、说明原因,并告知相关省级邮政管理部门
- 符合条件,上报局领导审批
- 国家邮政局(省级邮政管理部门)向申请人颁发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
联系人:李先生
电话:18500093396(同微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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